餐車為什麼會被警察抓?
了解警察取締餐車的常見違規事項及法定罰則,避免財產損失與法律風險
警察為什麼會取締餐車?
違規停車 / 妨礙交通
占用車道、紅線停車、轉角處設攤,影響車輛通行及行人安全,警察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§55(臨時停車違規)及§56(違規停車)開罰。
未經許可設攤(占用道路)
未取得地方政府核發之「道路臨時使用許可」,擅自於道路、天橋、騎樓販售,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§82,可處新台幣1,200元以上2,400元以下罰鍰。
無牌照或牌照註銷
餐車未懸掛牌照或牌照已註銷仍上路行駛,警察可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§12開罰新台幣3,600元以上10,800元以下,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。
拒絕配合稽查 / 不提供證件
警察執行交通稽查時,拒絕出示證件或提供必要資料,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§60,可處新台幣3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警察取締罰多少?法定罰鍰一覽
違規停車擺攤(紅線/占用車道/轉角處)
法規出處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§55、§56
罰鍰金額
新台幣600 元 ~ 1,200 元
未經許可使用道路設攤
法規出處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§82
罰鍰金額
新台幣1,200 元 ~ 2,400 元
無牌照行駛/牌照註銷
最重處罰
法規出處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§12
罰鍰金額
新台幣3,600 元 ~ 10,800 元 + 扣車
拒絕配合稽查/不提供證件
法規出處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§60
罰鍰金額
新台幣3,000 元 ~ 6,000 元
⚠️ 車輛移置保管(扣車)

警察有權當場將餐車移置保管(俗稱扣車)

  • 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§85-3,違規車輛可當場移置保管至指定拖吊場
  • 車輛被扣後,須繳清罰鍰 + 移置費 + 保管費才能領回
  • 保管費按日計算,拖越久繳越多(每日約新台幣200~500元)
  • 若逾期未領回,政府可依法拍賣車輛抵繳罰款及保管費用
警察取締法規依據: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§ 12(無牌照行駛)、§ 55(臨時停車違規)、§ 56(違規停車)、§ 60(拒絕稽查)、§ 82(未經許可設攤)、§ 85-3(車輛移置保管)。

警察取締僅針對「道路使用、交通、停車」等違規行為。若涉及食品衛生、油煙、食材來源等問題,主管機關為衛生局或環保局,非警察職權範圍。

資料僅供參考,實際罰則以執法機關認定為準